中国会计继续教育代理网
0000收藏本站
0000设为首页
0000联系我们
 
河南财政局文件

关于做好2014年度河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开展2014年度河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作者:   发布日期:2014-01-24 15:36:29   查看次数:99365 次

                                              豫财会〔2014〕7号

各省辖市财政局、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

欢迎光顾河南会计继续教育网会计继续教育服务平台!在线咨询:QQ865993113,让忙碌的您轻轻松松通过会计继续教育和会计证年审从此不用愁!服务范围:郑州市、 开封市平顶山市洛阳市商丘市安阳市新乡市许昌市鹤壁市焦作市濮阳市漯河市三门峡市周口市驻马店市南阳市信阳市、济源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和本年度工作计划,为规范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2014年度我省初、中级及一般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上学习。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必学内容
      1、企业单位会计人员
      (1)最新税收及会计政策解读(四个学时)
      (2)企业内部控制操作实务(四个学时)
      2、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
      (1)公务卡改革政策与实务(四个学时)
      (2)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四个学时)
  (二)选学内容
        会计人员完成上述必学内容后,可根据需要从网校提供的其他相关课程中选学,每个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会计人员,当年所学的必学内容与选学内容须达到24个学时(含考试时间)。


 二、合作网校: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华会计网校)、北京东奥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视同完成继续教育的条件有哪些?

1、符合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参加有关考试,且年度考试单科成绩达到合格以上的。请于下个年度2月底前提供以上考试成绩证明(网上查询页面打印出来即可)到属地会计管理机构备案(参加初、中、高级会计师考试有单科(含)以上通过的统一导入个人信息库,不用再去备案);

2、在职参加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理财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等国家承认的相关专业学历教育。请于下个年度2月底前提供院校学籍证明到属地会计管理机构备案;

3、在职独立完成通过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财政部门或会计学术团体认可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经济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请于下个年度2月底前提供有关课题、论文原件到属地会计管理机构备案。)

各城市统一开始:郑州,开封,洛阳,南阳,漯河,许昌,三门峡,平顶山

周口,驻马店,新乡,鹤壁,焦作,濮阳,安阳,商丘,信阳,济源

 

 

 

 

 

 

 

 
 
 
 
 
 
共 1 页  当前第1/1 页  首页 | 下一页 |
友情链接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 86-000-15066658965 手机: 15066658965 联系QQ: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E_mail:865993113@QQ.COM 地址:中国.济南

版权所有:中国会计继续教育代理技术支持 网站建设 访问量: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0904357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9629号

 

 

浮动在网页右侧的简洁QQ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