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关于做好2014年度河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开展2014年度河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作者: 发布日期:2014-01-24 15:36:29 查看次数:99365 次 各省辖市财政局、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 欢迎光顾河南会计继续教育网会计继续教育服务平台!在线咨询:QQ865993113,让忙碌的您轻轻松松通过会计继续教育和会计证年审从此不用愁!服务范围:郑州市、 开封市、平顶山市、洛阳市、商丘市、 安阳市、新乡市、 许昌市、 鹤壁市、焦作市、濮阳市 、漯河市、三门峡市、周口市 、驻马店市、 南阳市、 信阳市、济源市。
(视同完成继续教育的条件有哪些? 1、符合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参加有关考试,且年度考试单科成绩达到合格以上的。请于下个年度2月底前提供以上考试成绩证明(网上查询页面打印出来即可)到属地会计管理机构备案(参加初、中、高级会计师考试有单科(含)以上通过的统一导入个人信息库,不用再去备案); 2、在职参加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理财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等国家承认的相关专业学历教育。请于下个年度2月底前提供院校学籍证明到属地会计管理机构备案; 3、在职独立完成通过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财政部门或会计学术团体认可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经济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请于下个年度2月底前提供有关课题、论文原件到属地会计管理机构备案。)
各城市统一开始:郑州,开封,洛阳,南阳,漯河,许昌,三门峡,平顶山 周口,驻马店,新乡,鹤壁,焦作,濮阳,安阳,商丘,信阳,济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共 1 页 当前第1/1 页 首页 | 下一页 | |
友情链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