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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文件

 

关于2020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粤财会〔2020〕24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顺德区财税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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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0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工作,根据《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以下简称《规定》)、《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实施办法》(粤财会〔2013〕50号)、《广东省省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公布规则(暂行)》(粤财会函〔2013〕65号,以下简称《机构公布规则》)和《广东省省属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继续教育公布规则(暂行)》(粤财会函〔2013〕66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公布规则》) 等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广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类培训

2020年广东省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实行分类培训。根据单位类型共分为四类:

第一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持证人员。主要包括:大中型企业持证人员,即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及以上的企业持证人员;符合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条件的小型企业持证人员。

第二类,符合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条件的小型企业持证人员。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持证人员。符合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条件的小型企业除外。

第三类,行政事业单位持证人员。

第四类,其他持证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持证人员。本类别持证人员2020年继续教育培训内容为:

1.《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号-第18号、《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

2.可拓展商业语言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基础知识。

3. 《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

4.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

5. 2013年、2020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内容。

(二)符合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条件的小型企业持证人员。本类别持证人员2020年继续教育培训内容为《小企业会计准则》。

(三)行政事业单位持证人员。本类别持证人员2020年继续教育培训内容为:《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彩票机构会计制度》、《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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